科室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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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党委工作制度
2017-12-20 17:20  

一、机关党委的主要任务
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紧紧围绕中心工作,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,保证和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和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工作顺利完成。

二、机关党委的主要目标

指导各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,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局党组各项决定,团结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协助各科室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。

三、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

1、坚持机关学习制度,督促检查落实学习情况。

2、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,领导基层党组织党的工作。

3、落实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

4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加强党风党纪教育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

5、坚持联系群众制度,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,联系实际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。

6、负责局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。

7、督促各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。负责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、党费收缴和党员发展工作。负责党内表扬、表彰意见和对违纪党员的处分、组织处理等工作。

8、支持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
9、办理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四、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和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、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。

五、坚持报告请示工作制度。按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,认真接受监督和检查;重要问题及时请示、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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